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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城市、人、自然和谐共生,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现就加快推进森林工程作出如下决定。
一、充分认识实施森林工程的重大意义
林业是陆地生态系统建设的主体。森林在维护全球气候安全、淡水安全、能源安全、物种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成为近年来国际社会倍加关注的焦点和热点。党的十七大站在国家和全球的战略高度,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决策,进一步突出了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。实施森林工程,构筑生态屏障,变“荒山、穷山”为“秀山、宝山”,把广阔的山地资源转化为强大的经济优势,既是落实“314”总体部署,建设“森林重庆”的内在要求,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、推进全县“1234”总体战略部署、彰显武隆特色、增强综合竞争能力、维护生态安全、优化开放环境的重大战略举措,事关全局、攸关长远,势在必行。
二、实施森林工程的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扣“创建森林城市,致富生态农村”主题,以生态建设、产业发展为主线,以城市绿化、通道绿化、水系绿化、景区绿化、乡村绿化为抓手,以完善政策体系为支撑,以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,因地制宜,突出重点,实施森林工程大会战,加快构建现代林业发展体系,把武隆建设成为“生态产业发达、生态农村富裕、生态文化丰富、人居环境优良”的重庆市森林城市、重庆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全国生态旅游名县。
(二)基本原则。坚持生态优先,市场主导,注重生态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,最大限度激发林业发展活力;坚持因地制宜,突出重点,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林业发展体系;坚持政策引导,全民参与,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;坚持统筹规划,分步实施,积极、稳妥、有序推进;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,新建与改造并举,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;坚持齐抓共管,上下联动,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。
(三)目标任务。到2012年,基本建成重庆市森林城市、重庆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全国生态旅游名县。新增森林面积100万亩,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5%(其中,东部经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6.3%,中部经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0%,西部经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9.8%),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%,道路绿化率达到80%,水系绿化率达到80%,林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,农民在林业开发中人均收入达到600元以上。
到2017年,高标准建成重庆市森林城市、重庆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全国生态旅游名县。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%以上,林业总产值实现12亿元,农民在林业开发中人均收入达到1200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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