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是从2008年起县财政每年为农民工维权预算了工作经费。二是制定出台了《武隆县外出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实施方案》和《武隆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则》,明确了职责,形成了维权网络,并将农民工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畴。三是县乡两级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机构近30个个,加强领导和协调。四是在浙江省义乌市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,聘请了3名联络员,向武隆籍务工人员进行普法宣传、咨询和指导以及申请法律援助,收集法律援助需求信息,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。五是开展 “进企业、进工地、进武隆籍务工人员聚集地” 的送法活动。1—8月,全县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52件,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20余万元。 |